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冷链物流实训基地改造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参数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09 10:00:00,更正为:2024-10-16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0-09 10:00:00,更正为:2024-10-16 10:00:00。
致相关供应商:
现对冷链物流实训基地改造提升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采购包1进行如下更正:
-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作出如下更正:
1、将标的名称为“冷藏库(定制)”中:“15、▲冷凝机组:整机成套一体化出厂,机组核心组件包括:制冷主机、冷风机、控制器。(提供机组核心组件和成套冷凝机组外机的外观图片以及机组铭牌图片以及冷凝机组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正为“15、▲冷凝机组:整机成套一体化出厂,机组核心组件包括:制冷主机、冷风机、控制器。(提供机组核心组件和成套冷凝机组外机的外观图片以及机组铭牌图片加盖投标人公章)”
2、将标的名称为“冷冻库(定制)”中:“22、▲冷凝机组:整机成套一体化出厂,机组核心组件包括:制冷主机、冷风机、控制器。(提供机组核心组件和成套冷凝机组外机的外观图片以及机组铭牌图片以及冷凝机组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正为“22、▲冷凝机组:整机成套一体化出厂,机组核心组件包括:制冷主机、冷风机、控制器。(提供机组核心组件和成套冷凝机组外机的外观图片以及机组铭牌图片加盖投标人公章)”
3、将标的名称“智能递送机器人”中“137、▲在操作人员接触区内不得有由于能量危险而造成伤害的危险;有关安全的停止功能(例如,由安全防护装置触发)致动后,一旦有必要,应使机器进入安全状态,并且这种停止功能应优先于由操作原因引起的停止。(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正为“137、▲在操作人员接触区内不得有由于能量危险而造成伤害的危险;有关安全的停止功能(例如,由安全防护装置触发)致动后,一旦有必要,应使机器进入安全状态,并且这种停止功能应优先于由操作原因引起的停止。(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或产品官网截图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将标的名称“电子标签”中“249、▲防护等级:≥IP53。(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正为“249、▲防护等级:≥IP53。(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或产品官网截图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备案号:************2658[2024]05076,采购预算品目:A****** 教学仪器,包1: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843,833.00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43,833.00元;包2: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70,000.00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70,000.00元。******财政局,联系电话:028-******,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进行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4、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学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路39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7层70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