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弘新守正——文艺工作座谈会召开十周年油画雕塑作品展”展览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活动为“弘新守正”展项目,分作品征集、展陈设计搭建、展览服务、开幕式、宣传等内容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倪程赟、王建兰、蒋凌
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成交金额的1.5%,成交金额100-500万费率为成交金额的0.8%,本项目招标代理费1652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美术馆
单位地址:县前西街79号
联系人:包卓青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国际5楼招标办
联系人:袁丽萍、张成东、张希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丽萍、张成东、张希
电话:0510-******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顺锦.pdf
“弘新守正——文艺工作座谈会召开十周年油画雕塑作品展”展览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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