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210100-05529-001-01
二、合同名称:沈阳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补划标线工程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210100-05529
四、项目名称:沈阳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补划标线工程
五、合同主体
******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方式:******058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21号122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沈阳市 2024 年普通 国省干线公路补划 标线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设置交通安全设施总里程约253.561km。全线共计补设交通标志约111处,施划路面标线面积约88928.99m2。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二、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1.交通标志1.1 标志版面小型交通标志板采用厚度2mm铝合金板,其他各类标志的交通标志板采用厚度2mm-3mm铝合金板,主线各类标志版面采用Ⅳ类反光膜粘贴制作,被交叉公(道)路各类标志版面采用Ⅲ类反光膜粘贴制作。1.2 标志支撑方式交通标志采用单柱式、单悬式支撑方式。所有钢管、立柱、横梁、法兰盘等均需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处理,镀锌量不小于600g/m2。所有紧固件均需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处理,镀锌量不小于350g/m2。2.路面标线全线标线材料采用热熔型反光涂料。热熔型反光涂料预混30%的玻璃微珠和面撒玻璃珠以增强反光效果,厚度为1.5mm。白色路面标线的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应不小于150mcd·m-2·1x-1,黄色路面标线的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应不小于100mcd·m-2·1x-1。2.1 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宽度 15cm。2.1.1 对于2车道的路线,在车道间设置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对于视距受限制的竖曲线、平曲线路段及有其他危险需要禁止超车的路段设置单黄实线;其余路段设置单黄虚线。2.1.2 对于4车道的路线,在对向车道间设置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双黄实线)。2.2 车行道边缘线,宽度15cm。当最外侧车道右侧与土路肩或其他构造物相接时,无需设置车行道边缘线,否则应在最外侧车道右侧设置车行道边缘线,车行道边缘线为白色实线。2.3 同向车行道分界线,宽度15cm。对于4车道的路线,在同向行车道间设置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白色虚线)。2.4 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线为白色平行粗实线,既标示一定条件下准许行人横穿道路的路径,又警示机动车驾驶人注意行人及非机动车过************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指示标志。人行横道线一般与道路中心线垂直,特殊情况下,其与中心线夹角不宜小于60°,其条纹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人行横道线的宽度为6.00m。人行横道线的线宽为0.40m,线间隔为0.60m。2.5 停止线停止线设置于交叉口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706,724.00元
合同金额:3,706,724.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0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03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