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3年)
服务范围:
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的规定以及采购方“标准化服务”及“同市同标”工作要求,对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度(三年)新产生的诉讼档案材料,根据省高院的要求,进行整理及数字化扫描。档案扫描总页数预估量约为1167万页,包含民事案件、执行案件、刑事案件档案、立案、鉴定和文书档案。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标准:
严格遵守并达到国家标准:要符合国家、江苏省数字化扫描和档案整理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 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 68.1-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础,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费率为0.8%。在此基础上按80%计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9787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
联系人:王碧云
联系电话:******5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联系人:肖芳、强佳平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芳、强佳平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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