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乐桥镇岱鳌山景区山水田园项目初步设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乐桥镇岱鳌山景区山水田园项目初步设计(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BZ0039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5日
开标日期:2024年11月05日
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乐桥镇岱鳌山景区山水田园项目初步设计(二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4号(自编A2栋)803房、804房、805房、806房(仅限办公);上海市嘉定区澄浏公路52号39幢2楼J555室;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1号
投标费率:百分之叁拾肆点柒柒(34.77%)
质量:合格
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可研编制及评审、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具体节点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京徽路******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551-******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项目负责人:何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0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05日
附件:
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乐桥镇岱鳌山景区山水田园项目初步设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乐桥镇岱鳌山景区山水田园项目初步设计(二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