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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溧水2022G04地块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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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江苏
源发布时间:2025-01-02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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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NO.溧水2022G04地块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003 项目名称 NO.溧水2022G04地块地产开发项目
标段编号 ALS230135-05SG 标段名称 一期工程施工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月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月9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ALS230135-05SG
1. 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NO.溧水2022G04地块地产开发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备[2023]46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49616.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一期工程施工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溧水区致远路以西、高平大街以北、随园路以东、幸庄路以南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 工期要求: 67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30424.71万元
        2.8 招标内容:******消防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居住小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74400.8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3750.89?,地下建筑面积约40650?,包括栋号2#-4#、6#-8#、12#-14#、18#-20#、23#-25#、29#-31#、35#-37#、48#、50#、52#及地下车库。最大建筑高度13.8m,最大建筑层数4层,最大单体跨度9.8m,最大单体建筑面积3584.41?。29#-37#单体“三板******消防、智能化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74400.89 m2;建筑物层数:5 层;其中地上层数:4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13.8 m;其中地下室面积:40650 m2;造价:30424.712737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3584.41 m2;幢数:24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幕墙面积:57943.41 m2;幕墙高度:17.3 m;装饰工程面积:74400.89 m2;空调制冷量:0 冷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从2025年1月3日0时0分到 2025年1月9日23时59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web/login.html)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1-14 09:0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8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住宅工程施工业绩(公寓、宿舍楼、养老用房、老旧小区改造出新整治等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上的建筑面积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注:该业绩中必须有住宅,若业绩中既有住宅又有其他用途的房屋建筑,此类业绩中,住宅、地下车库、配电房、门卫房、物业用房建筑面积及以上相应的公摊建筑面积可计入住宅建筑面积,除此之外,其他用途建筑面积不可计入,需提供以上可计入住宅建筑面积数据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可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中)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6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jszb/)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资格审查必须原件扫描上传的其他资料:
(1)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7月-2024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中)
(2)符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
以上(1)-(2)条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5、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6、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8.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9、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8.10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1、本项目拒绝接受处于被认定溧水区不良行为或”黑名单”影响期内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投标。
8.12、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满分100分):
8.12.1信誉(20分)
******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AAA级及以上资信(信用或信誉)等级证书的得20分,AA级的得15分,A级及以下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8.12.2企业类似工程(30分)
企业类似业绩:企业类似业绩:企业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8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住宅工程施工业绩(公寓、宿舍楼、养老用房、老旧小区改造出新整治等除外),提供1个得30分,满分3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上的建筑面积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注:该业绩中必须有住宅,若业绩中既有住宅又有其他用途的房屋建筑,此类业绩中,住宅、地下车库、配电房、门卫房、物业用房建筑面积及以上相应的公摊建筑面积可计入住宅建筑面积,除此之外,其他用途建筑面积不可计入,需提供以上可计入住宅建筑面积数据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可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中)
8.12.3认证体系(15分)
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具有三个得15分,同时具有两个得10分,有一个得5分,没有不得分,满分1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8.12.4工程奖项(20分)
企业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获得过“省优”(或“省文明工地”)及以上奖项的,得20分;企业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获得过“市优”(或“市文明工地”)奖项的,得1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注:(1)本次奖项限评1个奖项,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一次,最多得20分。获奖的工程项目,必须为投标人承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布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缺一则不予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2)本办法中的“省优”(或“省文明工地”)奖项由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审。“市优”(或“市文明工地”)奖项由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审。
(3)获奖有效期是指: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国优工程(或国家文明工地)有效期为3年【2022年1月1日(含)以来)】,省优工程(或省文明工地)有效期为2年【2023年1月1日(含)以来)】,市优工程(或市文明工地)有效期为1年【2024年1月1日(含)以来)】。获奖时间以发证或发文之日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8.12.5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15分)
******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共两题,每题7.5分,满分15分。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答辩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13、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8.14、若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小于9家,招标人将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15、在有限数量制评审时,如果******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
8.16、本工程资格预审时无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4102室,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项目负责人需独立书面手写进行答辩,答辩采用暗标,由公证人员编制暗标编号并将项目经理答辩内容交至各评委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违反暗标要求答辩不得分。(注:答辩过程不得查看电子工具(含手机等)、纸质文件等参考资料,服从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答辩的,本项按0分计。)
8.18、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9.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集团大楼 地       址:南京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3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汪经理 联  系  人:高瑾
        电       话:025-****** 电       话:025-******-249、******
        传       真:/ 传       真:025-******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0fe12c32-9bb7-4822-bca8-29257f6ed3e1&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dQ5lcofFYgn16bUh7oOvE9LWrgkIxSs2AA569rgWdh2ncZBniBgQSSCtUxTF0W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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