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经开区政务东路顺接工程已由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张经审字【2024】2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张家口经开区政务东路顺接工程2.1.2
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95.84米,新建电缆沟70米,敷设φ80CFRP波纹穿线管199米,敷设φ50CFRP波纹穿线管251米;新建d4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184米,新建φ1000圆形混凝土雨水检查井6座;新建d6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81米,新建φ1250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座。2.1.3
建设地点:张家口经济开发区2.1.4 计划工期:自签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1日2.1.5 质量要求:合格,应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张家口经开区政务东路顺接工程招标范围涉及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2、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第42号《关于我省有关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承揽工程相关事项的公告》文件规定,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经研究,对于省级资质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即日起在参加投标、承揽工程时,经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其注册建造师数量、专业满足相应资质最低标准要求的,企业现有的三级资质证书可以视同为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使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响应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 )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所有证明材料如有或正在办理延期、变更等事宜的,需提供相******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03 09:00:00至 2025-01-07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1-2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亚茹 联系电话:0313-******
******有限公司 杨洋 ****** 电子邮箱:******;各投标人提交异议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8.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股。
9.监督部门电话
0313-******。
10.监督部门电子邮箱
******。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
根据第三方交易平台取费标准: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本次项目收费标准:0元。
12.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①本项目实行“双盲”******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③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支付。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长城西大街凤凰国际2期27号楼1211室
| 地址: |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北侧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张亚茹
| 联系人: |
杨洋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