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绍柯采〔2024〕1938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4-11-1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268号远扬大厦1019
被投诉人 1 :******医院医共体总院
地址:绍兴市延安路123号
被投诉人 2 :******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湖西路1176号(现代大厦)
相关供应商:******有限公司
地址:萧山区衙前镇浙江纺织采购博览城39幢18、19号
五、基本情况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绍柯采〔2024〕1938号-标项一)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1月1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1月10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投诉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有限公司诉称:
一、投诉事项
******有限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一般性指标第2.6条要求;具体如下: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第2.6条要求:具有全程测漏功能,测漏功能应能检测到单根内镜的压力,有报警提示可准确发现具体的泄漏内镜。
******有限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一般性指标第2.16条要求;具体如下: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第2.16条要求:干燥流程符合《WS507-2016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
******有限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一般性指标第2.19条要求;具体如下: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第2.19条要求:干燥过程中能使用洁净空气对管腔内部进行干燥。
******有限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一般性指标要求第2.7条,具体如下: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第2.7条要求:具有内部清洗消毒和外部清洗系统,内部清洗系统通过适配器对内镜内部进行清洗、消毒和吹干,外部清洗系统采用不锈钢喷臂或完全浸泡对内镜外部进行清洗、消毒。活检钳等配套附件也可以和内镜一起进行洗消。
******有限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一般性指标要求第2.20条,具体如下: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第2.20条要求:消毒液开放,消毒液一洗一排或使用重复性消毒液,可使用戊二醛、邻苯二甲醛和过氧乙酸,具备灭菌能力,提供第三方灭菌报告,若为重复性消毒液,需有两个独立的消毒液储液槽,容积≥15L/个,两个独立的消毒液泵。
******有限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一般性指标要求第2.24条,具体如下;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第2.24条要求:具有 0.2微米绝对精度的空气过滤装置。
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有限公司存在招标文件第五点、评标******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
******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
******有限公司投标产品部分性能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请求重新评定核算技术文件得分。
************有限************有限公司的答辩书。
******有限公司辩称: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医院兰亭院区医疗设备采购1标(项目编号:绍柯采〔2024〕1938号) 的质疑函,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了答复。
******有限公司在投诉书提起的6条投诉内容,前5条分别对应质疑函的质疑事项2、质疑事项4、质疑事项5、质疑事项3、质疑事项6。
******有限公司,我单位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有限公司,并要求其就质疑事项向我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及提交相关材料。
******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及后续提交的相关材料判定,质疑事项不成立。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本机关审查查明:
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绍柯采〔2024〕1938号),采******医院医共体总院。2024年11月18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有限公司。2024年12月************有限公司对《质疑函》做出了回复。
******有限公司发送了《关于请求协助政府采购投诉调查取证的函》,要求被投诉人组织原评审专家协助调查,评审专家依据本机关调查处理阶段收集的证据材料开展复核并出具了《复核报告》。
本机关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1
******有限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一般性指标第2.6条要求”,质疑中标产品无******委员会复核报告等证据。经查,中标人提供的中标产品WD425内镜清洗消毒机《WD425使用说明书》和《WD425内镜清洗消毒机技术白皮书》P7第33点中明确 WD425型产品具备全程测漏功能。投诉人提供的产品彩******委员会一致认为中标产品功能符合该项参数要求,符合采购要求。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2
******有限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一般性指标第2.16条要求”,质疑中标产品的干燥流程不符合《WS507-2016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委员会复核报告等证据。经查,被投诉人及中标人提供的中标产品WD425内镜清洗消毒机《WD425内镜清洗消毒机技术白皮书》P5第17点中明确 WD425型产品设备具备干燥功能。《WS507-2016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中规定“6.3.4无干燥功能的内镜清洗消毒机,应遵循6.2.7的规定进行操作”,中标产品WD******委员会一致认为中标产品功能符合该项参数要求,符合采购要求。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投诉事项3
******有限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一般性指标第2.19条要求”,质疑中标产品不******委员会复核报告等证据。经查,被投诉人及中标人提供的中标产品WD425内镜清洗消毒机《WD425内镜清洗消毒机技术白皮书》P9第39点中明确 WD425型产品设备具备腔道内部和外部干燥功能,在干燥阶段经过HEPA过滤器过滤的热气注入内窥镜的管道内和外部;《WD425内镜清洗消毒机技术白皮书》P5第17点中明确设备在干燥阶段采用3.5 kW电加热器和通风******委员会一致认为中标产品功能符合该项参数要求,符合采购要求。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4
******有限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一般性指标第2.7条”,质疑中标产品无法向内******委员会复核报告等证据。经查,提供的中标产品WD425内镜清洗消毒机《WD425使用说明书》中的产品工艺图显示风机工作时,风通过所示箭头进入到层架的对接通道1和通道2,即可对内镜的内部管道内吹气干燥。外部通过喷臂进入腔体对内镜的外部进行干燥;《WD425内镜清洗消毒机技术白皮书》P9第39点中明确 WD425型产品设备具备腔道内部和外部干燥功能,在干燥阶段经过HEPA过滤器过滤的热气注入内窥镜的管******委员会一致认为中标产品功能符合该项参数要求,符合采购要求。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5
******有限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一般性指标第2.20条”,质疑中标产品需使用一洗一排型消毒液,邻苯二甲醛无一洗一排产品,故中标产品不******委员会复核报告等证据。经查,中标人提供的中标产品内置设置消毒液截图及解释说明显示WD425内镜清洗消毒机参数设置是开放的,市场上的消毒剂均可放置机器使用,机器可以根据不同消毒剂要求设置相应的添加计量、水的温度和作用时间,设备会根据设置的消毒剂的剂量自动添加相应的消毒剂与水混合对物品进行消毒。因此,中标产品对消毒液开放,不能以市场上无邻苯二甲醛无一洗一排产品,就认定中标产品不能使用邻苯二甲醛消毒液。另外,WD425内******委员会一致认为中标产品功能符合该项参数要求,符合采购要求。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6
******有限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一般性指标第2.24条”,质疑中标产品不满足具有0.2******委员会复核报告等证据。经查,中标人提供的WD425内镜清洗消毒机医疗器械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第7页中的第2.4条明确中标产品符合GB30689-2014《内镜自动清洗消毒机卫生要求》标准的要求,******委员会一致认为中标产品
******财政局
2025年03月10日
附件信息:
绍柯财执法〔2025〕4号.docx (40.2 KB)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