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2.1.2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群新路9号。
2.1.3项目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274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立体仓库2(约17974平方米)、车间2(约9434平方米)、倒班宿舍2(约5339平方米)、地下蓄水池2及相关市政配套设施等。项目投资总金额约为24583.2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0874.56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发承包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及协助委托人完成审计机关的审计,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技术支持等(委托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3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自本合同生效起,至咨询人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非咨询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致使造价咨询服务期出现延长的,咨询人的责任期也应相应延长,且不得以此为理由追加额外酬金)。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②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不少于1.2亿元的房屋建筑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注:①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是指房屋建筑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意两个阶段:发承包(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施工阶段、结算阶段。服务内容以合同列明工作内容为准。
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清晰反映投资规模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还需提供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或委托人证明。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成果文件,需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
③业绩时间及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均以造价咨询合同对应服务内容为准;如造价咨询合同没有列明总投资或建安费,则以咨询成果为准。
④同一咨询合同如包含不同标段的,金额可以累加。
⑤造价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必须项目的建设方或政府部门,建设方可以为建设项目的投资人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即造价咨询合同所对应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
3.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用档案在册人员;
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5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28日10时30分******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自2025年7月5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28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5年7月28日10时15分至10时3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1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注:投标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p92/index.html)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寰宇二路******有限公司9楼
联系人:罗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5室
联系人:谢工、黄工 电话:******、******
异议受理部门:******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寰宇二路******有限公司9楼
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寰宇二路******有限公司9楼
电子邮箱:******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 如有, 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 ; 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
声明企业(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