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基建2025年度零星工程
更正说明1
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基建2025年度零星工程相关事宜做如下补充: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投标文件组成第(13)条修改为“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2.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第2条修改为“合同期内单个项目大于15万元的工程项目根据需要签订单个项目合同。中标人在承接单个工程前,需提供当周或前一周的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相应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若为“不合格”状态(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二、资信标部分评审(12分)修改为:
“1.投标人的资信(2分)
投标人在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建设部四库平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以及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2.投标人业绩得分(6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业绩,单个合同价1000万及以上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业绩,单个合同价100万及以上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本项最多得6分。(提供施工合同和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4分)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单个合同价1000万及以上的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业绩单个合同价100万及以上的,得4分。
注: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和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证明材料不能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须提供业绩建设单位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尽事宜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项目负责人: 马翔
日期: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