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备案登记号:仙工招字[2024]126号
1.招标条件
******************居县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模式进行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居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防涝调蓄配套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位于青蓝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南,三桥溪以西,烟霞路以北地块,包含仙祥公园、仙湖公园南岸(地上部分)、仙祥路桥。本次工程实施内容分为景观工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桥梁工程四部分,总面积约9181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范围内水系开挖、堰坝驳岸、室外景观绿化、建筑驿站、桥梁、应急补水工程、室外水电照明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1042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60.22万元。
2.2招标范围:
******居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防涝调蓄配套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初步设计及概算范围内)有关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验收、移交、保修等内容。
2.2.1前期服务包括:协助各项报批等工作。
2.2.2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括本项目规划范围线内的配套建筑设计、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桥梁工程设计、水利工程设计等专项工程以及涉及其他未提及的规划部门标注红线范围内所有相关专项设计的深化设计。同时也包括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的调整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相关报建配合、施工招标配合等;并承担工程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竣工验收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
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如有)的评审费、专家费、会务费及相关费用、工程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评审等为本工程完成所需的所有工作和费用,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
2.2.3完成建安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图预算。
2.2.4施工:从项目现状开始,纳入红线范围内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场地回填、临时设施建设、配套建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等所有纳入红线范围内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最后确定的实施方案及清单为准。
2.2.5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详见2.2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最终以清单为准)、安装、调试与维护、试运行等内容。
******消防、人防等专项验收;项目移交;竣工验收备案、竣工资料城建归档;配合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保期的保修服务等;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
注:上述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承包人有责任到现场踏勘,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务必使合同有关的工作能切实完满地执行,务求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所有内容做到完全及满意,无论这些措施是否出现过或在合同中描述过,任何能从招标文件中合理地推断的工程,承包人皆须执行。
2.3建设地点:
******街道,青蓝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南,三桥溪以西,烟霞路以北地块。
2.4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接到业主通知后不超过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不超过540日历天完成当期工程验收并移交(以当期开工令发出去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响应以下(1)的设计资质和(2)的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单位)须满足以下①、②、③其中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为省外企业均应提供)。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并要求在该单位执业)。
(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并要求在该单位执业)。
其中: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及
******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或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存在招投标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以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单位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有关本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
************服务中心2楼西楼)。
******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用户注册”栏自行进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注册”,无须现场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5.3本项目
******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侧“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宁波杰瑞技术支持:qq
******6电话:
******。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中《电子标制作上传中常见问题答疑》。
******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播。
6.
******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col/col
******17/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居县炉兴中路16号3楼
邮编:317300邮编:317300
联系人:钟女士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传真:0576-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附件:招标文件、初步设计等
附件下载地址:
******:8000/filedown/a
************001.rar
附件:
******************居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防涝调蓄配套工程(一期)招标文件(1219公告稿).docx************4招标公告121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