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第一阶段)
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对 ******有限公司(******集团) 的 石灰岩矿粉 组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
2.采购内容及范围:
2.1材料数量:约23000吨。
2.2运输地点:宜兴市。
2.3项目预算:约270万元(不含税)。
2.4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底或按合同数量执行完毕,******集团采购计划为准。
2.5付款方式:次月结算上月材料款的70%,余款每年农历春节前结清。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被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列入黑名单。
3.9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
3.10投标人需为生产厂家,需满足矿粉日产量≥300吨,矿粉储罐容量≥300吨等条件;原材料不露天堆放场地有大棚,原材料为石灰岩(集料粒径要求≥5毫米、2.36通过量≤5%)。
3.11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标和业主要求。
4、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4.1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5年 07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地点为 ******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办公室三;
4.2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4.2.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盖章留存)
4.2.2报名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章留存)
4.2.3近两年类似石灰岩矿粉购销合同壹份(单项合同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复印件盖章留存)
5、采购方案
5.1本项目采购分两个阶段实施:
5.1.1第一阶段:采购人对报名单位进行实地现场踏看、核实,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单位,进入第二阶段。
5.1.2第二阶段:报价标唱标阶段(唱标时间另行通知),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5.2供应商对样品评定结果有异议,不影响投标报价唱标的正常进行。
6、联系方式
6.1采购人:******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6.2地 点:******街道东氿大道99号
6.3联系人:华先生 0510-******